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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
保管方在仓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是: 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以及妥善保管仓储物等。存货方的权利: 收取仓单、入库单等凭证;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以及按约定的时间提起仓储物等。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为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仓储物的数量。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按合同规定
作为仓储合同的存货方应当对以下基本义务积极履行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
保管方在仓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是: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以及妥善保管仓储物等。存货方的权利:收取仓单、入库单等凭证;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以及按约定的时间提起仓储物等。
仓储合同当事人包括保管方和存货方,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有权要求支付仓储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留置权等;存货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入库场的货物
试用买卖合同的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如下: 1、买受人的权利包括:让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检验; 2、买受人的义务包括:遵守试用期间的约定、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要在试用期内进行、妥当试用并保管标的物、按照标的物性质,选用合适地试用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