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
一、选举产生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权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不称职或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的委员进行罢免。 二、检查监督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任期内的主要工作。党的全国代表大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简称,其概念没有区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
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
不是,正好相反,人大监督检察院。《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
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如下: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
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即从每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代表的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对的。现实的政治生活,表现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