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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绝大多数
要看是以什么名义这个事情是双方自愿的。
开发商向业主收取银行保证金,这个不合理
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 1、纸件申请: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80元。自2013年10月1日起受理商标注册费,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
如果购房者需要另外缴纳勘测费(仅指房屋勘测费),那么就不合理。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不合法。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如果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提醒业主按规定装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商强拆行为不合法。根据法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禁止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迫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开发商强拆行为不合法。遭遇强拆,面对暴力,胁迫和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与其他业主团结起来反抗。权利人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商品房买卖中,定金是指的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者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第一,购房者与开发商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