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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应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复核后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房屋拆迁补偿的估价不服怎么办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
签订房屋补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没有违法内容,不是以胁迫、欺诈的方式签的字,当事人对协议内容没有重大误解,签字后协议生效不得返悔。如任意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人民法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决定做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另外,本案的当事人王益民混淆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收费方法,行政诉讼是按件收费,且收费很
1、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是包含空地面积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自愿进行交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知道,房屋征收主要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由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及该部门委托的非营利单位具体实施征收决定。也就是说在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下去。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的决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政府征求意见期间,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应当及时向政府机关反应;在政府正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后,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仍不认同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