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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是变更风险在合同中分配的问题。 如果你所说的变更应该由你放承担这一风险,那么就不能索赔。 如果工程量增加应该由业主方承担,那么就可以索赔,如业主要求的增加工程量,勘探交底或者设计有重大误算,使得工程量增加等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1] 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
合同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么原则上认为双方都认可了这个总价,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化也就是说你必须付给它这么多钱,如果合同没具体修改的条款的话,但是你们可以通过由于实际的状况和预算时候的出入过大,可以追加赔偿,赔偿一方面的损失给你们,就是你说
那要看是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增加还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是范围内的增加价款不变,如果是范围外的增加可以要求相应增加合同价款的
理解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问题之前。得了解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两种, 1、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在投标工程中,清单的项目是业主给的,而单价是施工单位自己填制的,为此双方将该单价固定下来
除非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调整。一、在固定总价格合同中,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也不调整(变更协议好的除外)。二、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增加减少到15%,工程量实际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的工程量增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由于涉外民事诉
出现了装修纠纷,如果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就可以被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到法院诉讼或到仲裁委仲裁。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到法院起诉的好处是对一审不服,当事人还可以上诉。但缺点是法院审理期限比较长。选择仲裁的好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