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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不能执行和解的,但如果因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500不属于刑事处罚,一般不会留案底。
行政机关如果认定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这时是必须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
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如何依法行政,减少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处罚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行政处罚的决定由法律法规赋予的各个行政部门(下称决定部门)作出,负法律责任,而将行政处罚的执行权
行政处罚决定终结执行可以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不能不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
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 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