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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且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进行立案追诉: 1、导致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 2、存在其他
根据刑法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1、对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我国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包括: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或有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的。《刑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行为,不仅仅危及到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类的犯罪,是指从事业务的人员违反了业务上的注意义务以及相关的规定,从而造成他人死亡受伤的行为。我国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重大事故会被定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