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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
离婚时是否能够退还彩礼与结婚多长时间并无关系,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一方离
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彩礼钱是可以退的。法律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法院应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怀孕生子、过错责任。并结合当地风俗习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之间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和聘礼。那么在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判断彩礼的归属,就看当时彩礼的流转对象。对于直接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动产的话,由于已经转移交付,这时候男方就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