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诉讼中居住权的使用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居住权的使用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居住权的使用有哪些

2021-03-06 121
普法内容
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 1、一方依靠离婚时的个人财产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没有住房,要求暂时居住; 2、对方应该有能力帮助居住; 3、生活困难方的这种帮助应该局限于离婚。 对于居住期限、解除条件等相关问题,应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降低离婚时设定的居住权执行难度,以达到案件结案的效果。 解除居住权的条件: 1、在实施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居住帮助期限实施后,生活困难方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否则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原因,居住的房地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居住权中止或者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诉讼的离婚如何拥有住宅居住权
    离婚诉讼的离婚如何拥有住宅居住权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适用问题有:产权问题;房屋分割份额和方式的问题等。离婚居住权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依

    2021-02-24 159
  • 居住使用等于居住使用权吗
    居住使用等于居住使用权吗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

    2024-06-05 13
  • 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的居住权问题
    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的居住权问题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一、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时居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帮助的能力;生活困难方的这种获助应仅限于离婚时。 二

    2021-04-29 137
专业问答更多>>
  • 居住使用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居住权人依法享有房屋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

    2022-06-28 15,340
  • 使用权中,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户口登记在商品房内和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直接联系。我国《物权法》对居住权未作规定,但是,居住权也是当事人的一种基本权利。而户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是国家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制度。户口

    2022-10-19 15,340
  • 离婚诉讼中法院经常居住地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

    2022-05-10 15,340
  • 离婚诉讼中居住权相关问题探析

    “居住权”相关法律规定  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是作为生活保障而存在的制度设计。在物权法领域,一般认为居住权有其特定含义,是指非所有人因居住而使用他人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是他物权中的

    2021-01-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01:21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6,928 15,340
  •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00:55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除了明确列举的赌

    661 15,340
  • 离婚诉讼撤诉有哪些程序 01:23
    离婚诉讼撤诉有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后,如果原告反悔的,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情形的,人民法院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是经过特别授权

    1,17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