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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对法院的评估有异议的处理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法院应当准许。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条规定:如果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企业搬迁时,对评价机构有异议,可以委托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评估结果应书面通知评估申请人或公告。
(一)评价价格根据市场1、2003年《城市房屋拆迁评价指导意见》的规定,拆迁评价应参考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如确有必要,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经核准机关同意,可以延长评估时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
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来选定,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
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的时间一般是3到7天。若评估事项复杂的,时间可能会延迟,时间延迟的,应当进行说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