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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协议指持有人持有干股并从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中分红的协议,但持有人不具有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干股存在下列情形可以收回:异议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所谓干股,又称“发起人股”或“递延股”,指无代价赠送的股份。很多私企的老板们为了笼络一些有能力的人(通常是公司业务骨干),或者有权力的人(通常是官员),希望给予这些人一定的红利,但是又不想给这些人实际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 干股协议一般包括:股份的出资额、有无表决权、责任的承担、分红的比例、时间、交付方式、违约责任。 注意在工商登记时不能写干股或写上实际不出钱
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是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
1、“干股”是一种俗称,干股股东又被称为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与一般的股份不同的是,干股股东
股权出质无效,指的是股权质押行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那么股权出质就是无效的:1、主合同无效。股权出质通过质押合同进行约定,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目的是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如果主合同无效,主合同的债务自然不存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这时候就不能够收回股权。但是,如果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不想让受让的股东进驻公司的话,其他股东也可以向受让的股东提出收购股权的请求。换句话说,只有经过受让股东的同意,才能够收回相应的股权。因此,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