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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
名义股东会面临如下相关风险: 1、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不能以其并非实际出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名义股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以下方法可以规避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1、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持有合同,约定股权归属; 二、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 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四、其它方法。
注册股东有两种,一种是被借用的股东,另一种是同意注册的股东。两者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合伙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
担任挂名股东存在诸多风险。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
两个人私下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你朋友的股东身份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如果他也没参与公司的管理,有可能会把他的出资当作借款认定。 另外,如果另一个合伙人发生离婚,突然死亡等,他老婆或者家人会要求分割或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可以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除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出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想要得到公司的承认需征得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除此之外,名义股东与实际
口头合同的风险有: 1、因为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
被骗做了挂名股东的起诉流程如下: 1、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2、向法院起诉应当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被冒名的相关事实等内容; 3、起诉可通过到立案庭申请立案,起诉也可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