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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缓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以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缓刑期间再犯罪,将会面临着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的局面。
罪犯死缓刑期满的处理是: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罪犯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缓刑期间再犯罪,将会面临着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的局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缓刑期间再犯罪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依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
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不可以再判缓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拓展资料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答复》中明示:“根据刑法规定,缓刑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法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
缓刑到期,到当地派出所报道,解除监管手续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是: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律处死。而死缓是指行为人应当判处死刑,但情况又没有严重到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于是判决应处行为人以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期间若符合相应条件,后果可能有: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