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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就是指没有实际出资,但是也可以获得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人。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就是“干股股东”不属于法律用语,是老百姓理解的最通俗的说法。 公司股东,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完整的股东”,就是指享有完整股权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股东,无
被告人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民事权益,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被告人有以下义务: (1)按时出庭应诉。 (2)如实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3)遵守诉讼程序和秩序。 (4)履行人
股东抽逃出资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易与几个相近行为混淆,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第一,与股东虚假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是指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的行为,其发生在公司注册成立之前,一般表现为虚假验资。而抽逃出资则
公司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分红比例分配。分配利润是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股东从公司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公司只有弥补损失,提取法定公积金,才能将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这
公司法大股东的具体概念: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占比最大。
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协议或认股协议成立且生效后拒绝按规定出资;不能出资,是指因股东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能履行出资义务
1、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的话,可以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