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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
提供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及工伤发生经过的陈述、病历、住院小结等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待伤情稳定后,便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
职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因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假期满即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为伤情不同,恢复情况各异,法律并未具体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时间,只是原则性规定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批准工伤职工4个月停工留
在工伤认定程序完成后,没有明确的期限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不过,在伤情基本稳定且治疗工伤医疗期满后,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可以发起申请。根据相关法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不能签合同: 1、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2、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3、生死自负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4、口头用工劳动合同不能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申报:单位申请或者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2、受理: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超过一年期限未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3、调查:对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会对单位发
去做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办对鉴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