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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
(1)应收的各种赔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各种罚款。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暂付的押金。 (4)备用金,如暂付给企业有关部门和个人周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
要追偿连带清偿责任,可以采取协商、调解、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共有人可以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经常会出现担保人,那么担保人就会很关注自己的担保责任问题,所以也会关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那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根据冒名签字的动机来定。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冒充签名,试图挪用公私财物的,那么就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
车辆追尾如何定责,具体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