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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的继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专门对此作出
当土地承包人在所承包期限内离世之际,其家庭全体成员皆具备继承资格,可继承并享有承包权,而此由其所属之户内其他承包人得以延续在此土地上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若土地承包人于离世后户口予以注销,则整个家庭将不复存在,现有承包下的土地便须被统一回收,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
不能。农村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
依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如在合同之内,可以继续承租的。我的补充::47承包的土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有谁想承包土地,要根据实际需要的承包对象确定。土地发包方一般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是村民小组来执行的。因此,有想法承包土地的农友可以前往这三个部门进行咨询,如果有愿意转包土地的,则可于协商之后签署承包合同。而承包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地的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四慌用地主要是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地的使用,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生子女对其父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最高院在《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回函》中曾确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是夫妻双方都同意人工授精的,那么通过该方式所生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