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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
宣布破产以后,依法完成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破产人所欠税款和破产人欠缴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无债务破产后房产可以保留。房产不进行清算的前提是对公司的财产清算完成可以还清所有的债务。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的程序,在建中或者是已经建成的房子会作为破产的财产进行拍卖,按照清偿的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购房人如果已获得产权,则有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这是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该条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之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该期间为30天-3个月。这个期间从法院公告受理破产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债权应当提交相关的材
企业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所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破产管理人或企业,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企业财产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企业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
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由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偿还。当公司全部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后,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管理人可注销公司,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不必再作偿还。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费用。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