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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数额较大,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二)含量折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近年新
一、一般自首适用的对象 一般自首对于一切犯罪均适用。 二、特殊自首适用的对象 特殊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三、一般自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
贩毒自首的刚进去通常是会在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刑法》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贩毒者、骗人者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查处,不能受法律保护,法律只能保护合法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二
1、毒品未交付给买方,就是贩毒未遂。 2、因为,贩卖毒品罪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既遂的标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根据贩卖毒品的种类、数量和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得知,贩卖毒品的行为,无论贩卖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律规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况,或者是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武装掩护
刑事案件中对自首的处理,就是对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自首的犯罪分子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贩卖毒品行为的定罪问题,就需要结合贩毒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它的立案标准来进行分析,同时它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定性为贩毒罪。 1、贩毒罪的立案标准,它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它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