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农村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吗
农村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吗

农村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吗

2020-08-19 10
普法内容
农村的村委并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力,所以不可以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村土地证户主应该如何更改
    农村土地证户主应该如何更改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

    2024-06-01 14
  • 土地确权户主写错可以变更吗
    土地确权户主写错可以变更吗

    土地确权后户主名字可以变更,但需要满足4个条件 生老病死是常见状态,比如先前的土地承包户主是家里老人的,为了方便日后土地的处理事宜,年轻一辈的便想将土地承包户名变更到自己的名下,但此时是不被允许的。需要满足以下这四个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

    2024-05-02 17
  • 农村土地承包证未变更,怎样变更
    农村土地承包证未变更,怎样变更

    “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或者错误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变更登记的。 变更

    2024-06-14 11
专业问答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个人向户主张变更

    你咨询的农村土地承包个人向户主张怎么确认的,在实行家庭承包的情形下属于农户家庭享有;如属以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

    2022-08-03 15,340
  • 村主任变更土地证证书

    证明开来了,村委会给他家分了3口人的承包地,同时签定了补地合同书,在合同书上村委会主任签了字,盖了村委会的公章,同时村里让他交了1500元费用。今年3月初,由村支书.村主任及村民代表十几人组成划地小组

    2022-01-25 15,340
  • 农村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后能变更户主吗

    应该是可以变更户主的,但是农村农村的地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户主变更的范围很有限,只能变更给同一村民小组的人。

    2022-10-05 15,340
  • 农村土地证可以吗...农村土地证可以贷款吗

    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抵押,且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

    2022-10-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01:46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3,355 15,340
  • 农村土地确权按户口本 00:56
    农村土地确权按户口本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3,194 15,340
  • 农村土地赔偿 00:53
    农村土地赔偿

    农村土地赔偿具体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耕

    1,725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