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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到女方的户籍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则一般到男方户籍地起诉。
可以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一般是在对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人在外地,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快递给另一地方的法院,也可以通过联网的方式审理案件。
一般说来,你只能在男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你户口在四川,有证据证明男方下落不明,理论上说也可以在你的住所地起诉,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在四川立案,因为你的所谓的下落不明的证据四川法院核实很难
民事诉讼需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起诉。所以,如果双方牵扯的经济合同履行地区是在常州,原告就可以在常州本地法院
应当到女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男方诉女方,要看女方是安徽人,是指女方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在哪里,如果是在安徽,就要到安徽,女方户籍所在的县的基层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首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途径。其中,起诉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但协议离婚不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起诉方的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相同的,起诉
离婚一方在异地,起诉的规定如下: 1、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在实践中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并不好证明,因为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一般需要提供居住证,暂住证等证明材料。若原告无法提供,
起诉离婚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