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勘验检查的范围是什么?
勘验检查的范围是什么?

勘验检查的范围是什么?

2020-02-11 167
普法内容
勘验检查的范围是: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 一、勘验检查,指的是监察机关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亲临查看、了解、检验与检查,以发现和固定违法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 二、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勘验检查的程序
    什么是勘验检查的程序

    勘验检查的程序: 1.侦查人员在进行现场勘验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2.侦查依法进行现场勘查。 3.将现场勘查的情况制成笔录,侦查人员、参加勘查的其他人员和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2020-10-04 26
  •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该怎样的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该怎样的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 1.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2.现场勘验的情况应制成笔录,侦查人员、参加勘验的其他人员和见证人都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3.细致地对物证进行检验,如果需要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

    2024-06-08 18
  • 勘验检查主体有法院吗
    勘验检查主体有法院吗

    关于勘验检查主体有法院吗,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说明一定案件事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书证有相似之处,但不能认为它是书证。两者主要区别是: (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

    2024-06-08 41
专业问答更多>>
  • 人民法院勘验检查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的勘验检查的规定是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分析犯罪过程,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

    2022-08-07 15,340
  • 勘验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 1.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2.现场勘验的情况应制成笔录,侦查人员、参加勘验的其他人员和见证人都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3.细致地对物证进行

    2023-02-18 15,340
  • 勘验笔录与检查笔录是什么意思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

    2023-02-16 15,340
  • 行政复议可收取勘验费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不论最终处理结果如何,均不得收取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等一切开支和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均由

    2022-07-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01:04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公益诉讼一般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

    2,979 15,340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826 15,340
  •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处理方式是什么 00:30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处理方式是什么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保留部分或者全部事故现场,待条件具备后再继续勘查。具体来说,保留全部现场的,原警戒线不得撤除;保留部分现场的,只对所保留部分进行警戒。如果是因为肇事者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破坏现

    1,13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