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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1、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 2、超出担保范围的; 3、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5、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担保方式之一保证,保证这个担保方式的含义是指债务人意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的一种担保。这个就是最典型的人保和约定担保。意思就是说,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
三种担保物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权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留置权已经合法占有财产,且合同适用类型不同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1、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个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的一定金额的贷款。 2、个人保证贷款个人保证贷款是指银行以银行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很多人在订立合同的同时,顺便约定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是有很多的,随着不同的担保形式,担保效力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合同履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呢一、定金以定金担保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
债的5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 一、保证债务与主债务是主从债务关系,债务加入与原债务具有同一性,并非主从债务关系; 二、保证人受保证期间的保护,而债务加入不适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