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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战时逃避征召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战时逃避征召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2020-03-06 129
普法内容
达刑法中战时逃避征召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的: 1、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没有正当理由经教育仍逃避征召的; 2、通过实施暴力、威胁、欺骗等行为,或通过自伤、自残来逃避征召的; 3、与他人联络或煽动他人共同逃避征召的; 4、具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五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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