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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要分三种: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纳税人的权利:知悉权、保密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陈述权、辩护权; 2、纳税人的义务: (1)按时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 (2)代扣
针对消费税而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纳税人,除个体工商户外,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缴纳消费税。 针对增值税而言,受托方是纳税人。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行,都是收到销售金或取得销售金证明书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人外,受托人在向委托人交货时代收取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人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按规定扣除。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纳税人需要在银行开设关于结算的账户; 2、需要独立建立纳税的账簿,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3、纳税人可以独立计算自负盈亏。 通常,企业所得税会把企业分为:居民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的以下九项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