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农民合作社成员有哪些权利
农民合作社成员有哪些权利

农民合作社成员有哪些权利

2020-07-08 9
普法内容
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的权利是: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③分享盈余;④查阅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⑤退社自由;⑥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作用有以下几点: 1、是政府与社员之间的桥梁,可以将社员的各种信息和诉求收集整理后理性地传递给政府,并将政府的农业政策传达给社员; 2、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

    2023-03-23 40
  • 农村合作社成员如何退出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成员如何退出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成员想要退出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2021-10-21 1,252
  • 农民合作社怎么成立
    农民合作社怎么成立

    农民合作社成立的条件如下: 1、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 2、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

    2023-05-12 19
专业问答更多>>
  •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有权向成员投资?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

    2022-04-04 15,340
  • 哪些主体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人社手续的,可以成

    2023-06-12 15,340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

    2023-06-12 15,340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承担哪些义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履行的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承担的义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2022-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抚养权有哪些权利 00:57
    抚养权有哪些权利

    抚养权一般具有以下的六个权利,具体如下: 1、直接与孩子居住在一起的权利,相对于无抚养权人的探望权而言,可以直接与孩子一起生活,不受探望时间控制; 2、第一监护人的权利; 3、控制探望权的权利;教育小孩的权利,能够给与小孩教育、辅导; 4、

    3,000 15,340
  • 患者有哪些权利 01:08
    患者有哪些权利

    患者一般有以下的六种权利,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权。基本医疗是指,职工在患病时,能以其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2、疾病认知权; 3、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

    5,866 15,340
  •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01:11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居间人,又被称为“经纪人”,它指的是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充当订约媒介,或订约机会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如果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其报酬,居间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

    58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