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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应当返还彩礼钱。但如下情形除外: 1、男女双方虽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不合理,[彩礼返还请求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
“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一般不退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给付彩礼人可主张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人因给付而生活困难。 根据规定,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彩礼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的财物。不能够随意撤销赠予,但法律规定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公平原则,过错原则,并适当结合当地的风俗,还要考虑彩礼的数额,退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