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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有: 1、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 2、职工伤病残亡概不负责; 3、提前离职收取违约金; 4、限制女职工婚育; 5、无条件服从加班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
合同霸王条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告示或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旅游者即旅游消费者,当旅游者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
“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告示或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旅游者即旅游消费者,当旅游者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虽然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时常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这时候,为了防止这种情形的出现,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增加一项定金条款。合同中的定金条款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本身的完全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