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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监督渠道: (1)信访举报制度(含义、意义)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含义、意义)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
监督权的方式和途径有: 1、利用新闻媒体,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透明度高,威力大,时效快,影响广。它在监督中起着独特的作用; 2、公民通过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国家机关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它是公民提出批评、建议、上诉、起诉和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4、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第十三条的限定:完善对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积极做好死刑第一、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认真审查死刑上诉和抗诉案件,探索有效开展死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途径有申诉、本院院长、上级法院、上级人民检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审判权应受以下监督、制约:人民法院内部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由于我们尚未建立起健全、高效的监督机制,这五大监督主体对审判权监督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区别二者区别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如下: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当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