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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2023-05-25 18
普法内容
产品设计缺陷导致的事故由生产者负责。 当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都负有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其中一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免除了另一方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所以生产者和销售者都有责任。 产品设计缺陷的特点如下: 1、危害的严重性。设计缺陷是产品的先天不足,其影响的面是广泛的,可以说影响到所有同类产品。也就是说,产品一旦存在设计上缺陷,其影响所及就不仅仅是个别产品,而是整个生产线,将造成依此设计生产出的所有产品存在缺陷,随之而来的是大范围的损害事故。所以说设计缺陷的危害是严重的,尤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由此引发的事故更是层出不穷。如据美国有关部门统计,仅在汽车小型节能化运动中,每年要造成1300多起死亡事故; 2、判断的困难性。设计缺陷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国际上对此无统一的认识和规定,而且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也无系统、明确的解释,这使得设计缺陷标准难以把握,判断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在这类诉讼中,原告方往往是大量的用户、消费者,控诉的是整类产品而非个别产品,这意昧着需要证明的范围较广,花费的代价较高,可见对其判断还有一定的难度; 3、设计缺陷往往难以在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当然离不开责任保险的本质特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保险标的。就产品责任保险来说,作为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因其生产经营的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损赔偿责任。那么生产经营者就其生产经营的产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后,如果发生产品致损事件而应依法负赔偿责任时,可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为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产品制造人在何种情况下应对设计缺陷的发生承担责任,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是法律、法规往往提供一个大概的判断标准,而无法就各种情况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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