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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四百一十二条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
商检徇私舞弊涉嫌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具体包括: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将送检的合格商品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定罪标准: 一、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对报检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结论; 二、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认定: 一、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对报检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结论; 二、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 3、
(一)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商检验制度既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对于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具体的判刑如下: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