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买卖期房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其实是对房屋及其有关部分的验收标准,因为如今的房屋都不会是独门独院的,有自己的私有部分,同时也会有公共部分。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在注意自己房屋本身质量的同时,也要注意公共部分的质量。 对房屋结构质量的验收,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房屋交付,交付租赁物不是租赁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但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以交付租赁物为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 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
房屋交付时应达到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所应达到的状态。其内容可以包罗万象,质量、环境、配套、装修、品牌、型号,都可以自由约定。交付时买受人据此进行查验,未按标准履行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达不到
交付房屋时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 1、通过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2、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
(一)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二)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三)对于开发商
房屋要达到交付的条件才可以交付使用。开发商是不能够强行交房的,否则需要对业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交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 1、查验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主要看房屋的质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在验收房屋的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商品房的最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房屋验收标准包括证件验收和现场验收。 证件验收,就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人使用时,须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如果是住宅的,交付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这些证件材料。 现场验收:验收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