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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般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执行。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由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先定性决定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未被有权机关依法否定之前应推定为合法有效,对行政机关和管理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
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它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起构成我国的三大诉讼体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一
行政复议期间,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而停止执行,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那么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被申请人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包庇罪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三点: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