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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知道是盗窃物品而收购的,属于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不会构成犯罪;如果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这是赃物并收购的,则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事先与盗窃者约定好,盗窃者盗窃后由当事人收购的话,则涉嫌盗窃罪。
1、废品站店主明知是赃物并加以收购,涉嫌构成收购赃物罪。 2、不清楚的情形下不构成违法行为,偷盗是属于治安管理事件,举报人可以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或者110进行举报。 3、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
1、如果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这是赃物并收购的,则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2、如果事先与盗窃者约定好,盗窃者盗窃后由他收购的话,则涉嫌盗窃罪; 3、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成立要求收购人“明知”是赃物,如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但如有理由怀疑拟收购的物品可能为赃物帐购者仍收购的,推定为“明知”。2、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
盗窃超市物品,价值数额超过1000元的,定为盗窃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涉嫌盗窃罪。刑法规定: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
盗窃物品,该物品价值一万元,此时行为人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以下四种盗窃行为会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凶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明案件的证据规定,盗窃罪需要的证据有: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应该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字按手印。 2、书证、物证;在嫌疑人身上或者住所搜集到与盗窃有关的赃物、作案工具等。 3、证人证言,嫌疑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