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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有遗嘱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
自书遗嘱在经过公证后,取得合法的继承证明之后再去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进行房屋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
自书遗嘱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后成为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有公证遗嘱可以撤销或者更改。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高。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多年的公证环节不再是必,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申请房地产产权登记时,在无争议的情况
自书遗嘱没有公正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去补办公证等手续,才可以办理过户。 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分歧,可能还需法律诉讼程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自书遗嘱没有公正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去
遗嘱过户房产证需要办理更名手续,即当事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遗嘱及其他必要材料。虽然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影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自书遗嘱只需要一份,不需要准备多份,前提是该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