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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生效,未登记抵押权不生效,及无法享有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无法享受。如果依照相关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抵押权是可以享受优先受偿的。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条和释义: 《民法典》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是这样理解的,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动产抵押虽然未登记,但符合如下条件就合法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抵押合同内
如果没有其他权利再房产上已经办理的抵押权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抵押合同有无优先受偿效力,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此时抵押合同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2、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能成立,此时抵押合同不具有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