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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是自己的也不是国家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该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能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根据规定,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该宅基地的情况下,村民可以继续使用、管理该宅基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所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无关。
我国私人宅基地,主要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所分配得来。一般每户一份宅基地,此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宅基地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居住保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否则将无法保证农民的基本保障,极易造成社会流民问题。其次
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再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采用认定无效为原则,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其实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对的。现实的政治生活,表现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