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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发工资20号都没发不一定违法。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与劳动者协商晚发,但是最晚应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之前发放。
劳动法没有限定每月几号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确定的时间发放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每月20号发放工资,不违法,不属于拖欠工资。
每月15号发工资相当于压半个月的工资。 1、每月十五号发的是上个月一号到月底的公司,就等于公司压了员工15天工资,只要用人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工资的,就不是拖欠报酬; 2、每月15号发工资不是为了压一半工资。通常企业会选择在5、10
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每个月20号发工资不违法,只要是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内(以一个月为限)发放了工资即合法。至于哪天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何时发放。 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
我国《》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制度是这样规定的,按照一个月到期发放,不违法。
江苏省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且从2021年1月开始,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的15号,如果有节假日的话,发放时间会提前。例如春节假期,江苏省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就提前到了2月8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金在
社保一般会在每个月的二十号左右从公司扣除。公司应当在该日期之前及时申报本公司的缴费数额,并核对社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数据的处理情况。如果数据无误的,一般二十号左右就会从公司的社保专户中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
交社保是每个月5号到15号之间交社保。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