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的超生小孩要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抚养的子女,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必要之时,即使已经支付了抚养费用,但倘若子女突然罹患重大疾病,家长仍需尽责承担相关治疗费用,此举实则旨在恪守作为父母应有的职责与责任;而所谓抚养费,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负责给予扶养的责任人,向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所需及接受教育机会所付出
二胎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孩子还没出生不能收。因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
不合法,但可预交。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无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及时缴纳欠缴的社会抚养费;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是对违反计划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仅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还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归于消除,虽然父母离婚了,子女不再与父母双方同时共同生活,但其仍是父母的子女。
小孩子的抚养权判了之后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变更,一种是诉讼变更。诉讼变更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比如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获得抚养权之后,根本就没有照顾孩子,或者是患有严重的疾病伤残,根本无法照顾孩子的。这种情况下,
未成年生的孩子,无论生父母是否已经成年,在此之后都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子女与自己的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生父母的年龄而被消除或者被限制。只要双方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同时不存在被他人收养或者被法院剥夺抚养权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