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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因债权债务转让问题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1、被转让的债权是无效的债权。 2、被转让的债权不具有可移转性。 3、债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不真实。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未通知债务人,这种情况下
像你所描述的情况不还钱就要把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来说应该属于是股权质押的范畴。如果质押条件成立,欠款人是需要把股权转让出去的,但是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对于接受虚假债权的当事人,了解司法实践中虚假债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公司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按下列规定处理: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
有争议的债权可以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不得按照债权的性质转让;(2)不得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转让;(3)不得按照法律
发生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1、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发生纠纷的,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解决; 2、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当事人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3、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以下六种: 第一,转让前已被清偿的债权。债权转让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偿还,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从而导致将本已被清偿的债权被转让,当受让人发现后导致的纠纷。 第二,转让前已变成抵押物的纠纷。在债务人同
协商要求对方对方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