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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目前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
要约的效力模式: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人不能随意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受要约人需要在合理的期间内作出承诺。并且承诺的内容一般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要约收购: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预受要约:是指在采用要约收购方式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收购时,由
收购要约发出以后,即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的效力。我国《证券法》第84条、85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6条、37条、第38条、39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1)对收购人的效力 收购要约对收购人的
收购要约发出以后,即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的效力。我国《证券法》第84条、85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6条、37条、第38条、39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1)对收购人的效力 收购要约对收购人的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30日至60日。收购要约的有效时间从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对于最长的收购要约期间,一般规定不得超过60日。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十日,不得超过六十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购房意向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所谓的购房意向书是指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预约合同。房屋预约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签订之后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
虽然收购和并购的意思相近,但是不能说是完全相同,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收购,即企业采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去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是资产,从而取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一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从经济意义上来说,收购指的是更换企业的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