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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第33条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第33条是如何规定的?

2024-06-23 10
普法内容
未经登记而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无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二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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