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2021-01-18 453
普法内容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抵押权变更登记是否收费?
    抵押权变更登记是否收费?

    (一)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三)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

    2020-06-07 74
  • 应该怎么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应该怎么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

    2024-06-21 22
  • 公司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变更登记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上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也需要变更登记。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0-08-22 244
专业问答更多>>
  • 产权变更登记包含哪些情况

    产权变更登记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产权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的变更登记; 2、房屋坐落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3、同一权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并的

    2022-03-27 15,340
  • 抵押人变更抵押登记有效吗

    抵押登记变更范围原抵押有效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

    2022-10-24 15,340
  • 什么叫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变更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在合约履行期内发生债权转移、或抵押权转让、或在抵押期间抵押标的物更换而进行的登记。抵押变更登记含抵押标的物变更登记、在建转房屋抵押登记、抵押当事人变更登记、期房抵押转房屋抵押登

    2022-04-17 15,340
  • 抵押权登记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四条 所列抵押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

    2021-09-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抵押权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才生效 01:23
    抵押权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才生效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首先,抵押权的设立,分为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的,抵押

    1,489 15,340
  • 抵押登记的效力 01:06
    抵押登记的效力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1,946 15,340
  •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01:10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2,742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