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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探视的年龄法律没有规定。双方离婚后,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探望孩子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可以要求中止探望权,停止探望孩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是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
在我国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但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并且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
拒绝前夫对十岁孩子的探视不合理,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孩子拒绝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探望自己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当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但是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应当请求法院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
探视权方拒绝归还孩子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探视权人执行法院判决。关于探视方拒绝送回孩子怎么办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
《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离婚时,夫妻双方要约定好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方式和频率。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
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会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
夫妻离婚之后,拒绝抚养子女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种方式,子女归另一方来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费用。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强制执行。 第二种方式,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