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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其 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
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法律上没有小股东退股的这一种说法,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这样就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股东减资不一定要退还股本。没有规定减资款一定要退回给股东,具体如何处理,可以由被减资单位的股东会作出决议,以及各股东之间达成协议。如果不收回减资款,则投资成本不变。减资属于重要特殊决议,原则上应该由股
入股一万,一年后能否退还一万,主要看入股协议如何签订。如果是保本协议,即使企业亏损,按照内部协议还是可以拿到一万,但是如果是士兵版的内部协议,就看I企业的经营情况了。如果经营得好,不仅能拿到一万,还能
看情况,有限公司是可以退股的,但条件苛刻,可以通过清算拿回本金。而股份制公司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故而本金不可能拿回。 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所以,股东退股时,一般不直接退还资金。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经常采用的方式,因为比较简单方便。 二、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
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