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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属于劳动者的法定休假权利,只要符合病假条件,劳动者可以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休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仍然要向劳动者发放基本工资。1、与单位协商一下吧,单位要开除当然是没问题的。 2、客观上你是在3月4号才看医生的,补并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一般有病假条才能请病假。病假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大部分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请长期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提交指定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是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算旷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
没有生病不可以开病假条。病假条是医学证明书,职工到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经执业医师诊查之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
档案?是说病历资料么?只有全力复印客观病例,具体包括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请病假一天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计算。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
员工请病假工资的计算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