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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
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方面存在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包括:主体是执行判决的司法人员;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上是过失心态;客观上表现在执行判决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如果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私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私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就构成了非法采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采
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就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