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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
一、公司向自然人借款只有借条可以吗? 是可以的,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书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借款发生的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日。但还款日期未约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约定还款日期,要求在还款
公司可以把资金借给个人。《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因此,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向他人借公司资金。
完全可以,如去公司开户行柜台,以现金存入公司账户的方式还的,将进账单交公司财务做账,注意必须取得收据;如通过其他银行或电子银行划转的,将划款的凭证复印件交公司财务做账,保留好正本作为还款依据。直接做分
单位向自然人借款,只有借条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借条的书写规范,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时间,还款的时间,还款的方式需要在借条中体现出来,除此之外,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要明确。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进行贷款融资。而且企业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所以可以向个人借款,并依法签订借款合同。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