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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二、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合同法上规定的无效合同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在这里应理解为政治国家利益)
合同解除后,以下种类的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结算、清理等种类的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相关的合同条款不再产生法律拘束力,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类型有: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如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2、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担保合同无效,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有以下类型: 1、担保主体不适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恶意串通的担保合同无
合同的效力类型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条款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类型有: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如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2、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担保合同无效,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签订后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方才有效,否则即为无效的合同。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
公司所有权类型有以下: 1、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债权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2、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