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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而何为“上下班途中”,《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作出更具体的解释,从保障工伤事故
上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
工伤上发生在下班途中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关于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
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
在《工伤保险条例》新草案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但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呢? 东城法院民一庭法官杨继良说,在实际断案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限于发生交通事故,且受伤员工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以下责任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其他原因受伤是不会被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下班途中车祸是否算工伤,要根据责任确定。若非受伤者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具体赔偿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